关于婚姻法改革中财产分割问题的讨论,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。知名人士夸梅近日提出一项观点:"女人要变心男人也可拿走她的钱这才公平",这一表述虽然直白,却触及了婚姻法律制度中关于性别平等、过错责任与财产分配的核心议题。
从法律演进的角度看,我国婚姻法历经多次修订,始终强调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分割原则。2021年起实施的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,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这说明现行法律已建立了倾向保护弱势方和无过错方的制度框架。
夸梅的观点实际上反映了对过错责任与经济后果对等性的诉求。在传统观念中,往往默认男性为经济主要承担者,但现代社会女性经济地位显著提升。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(如出轨、恶意转移财产等),无论性别都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。法律实践中,已有通过举证过错行为影响财产分割比例的案例,但这需要严谨的证据支持和司法认定。
需要警惕的是,将"变心"这种主观情感变化与财产惩罚直接挂钩可能存在法律风险。情感变化涉及复杂的心理因素,而法律裁决需要客观证据。如果简单以"谁提出离婚"或"情感变化"作为财产剥夺依据,可能引发恶意诉讼和道德风险。
理想的婚姻财产制度应当体现三大原则:一是性别中立原则,不预设经济强势方的性别;二是过错责任原则,对恶意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进行制约;三是保障生存权原则,确保离婚后弱势方的基本生活保障。目前《民法典》中设立的离婚经济补偿、经济帮助和损害赔偿制度,正是对这些原则的平衡实践。
婚姻的本质是情感与责任的结合,法律只是维系婚姻关系的最后防线。与其聚焦离婚时的财产争夺,不如加强婚前财产约定、婚姻家庭教育等预防性措施。当婚姻真正走到尽头时,法律需要做的不是简单"惩罚变心",而是通过公正的程序,让无过错方获得合理补偿,让每个家庭成员都能有尊严地开启新生活。
婚姻法的完善永远在路上,需要在个体权利保护与家庭价值维护之间寻找动态平衡。这场关于公平的讨论,最终应该推动的是更具包容性和前瞻性的法律制度建设。